为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意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洮南市人民法院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9年7月—2022年9月)暨环境资源案件典型案例。
2019年7月,洮南法院推进环境资源案件的“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即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行政、民事以及非诉执行审查案件统一由行政审判庭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审理,采取“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方式,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
2019年以来,洮南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69件,审结169件,结案率达100%。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依法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3件,判处罪犯174名,处罚金147万余元,判决恢复耕地90.3亩,恢复林地2289.4亩,恢复草原671.695亩。
洮南法院在“吉林生态日”期间,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法律宣传手册、悬挂横幅、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加强了环境司法宣传力度,提升了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营造了全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为生态吉林、法治吉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洮南法院坚持深入研究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丰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惩处力度,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监督、支持环境资源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充分发挥刑事司法威慑作用,提高刑事惩治力度,审慎适用缓刑。深化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积极引导被告人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加强诉前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及时依法介入化解环境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