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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调解 让“爱”归位
  发布时间:2022-03-07 09:33:44 打印 字号: | |


3月1日上午,耿某和孙某因感情破裂来到大安法院大岗子法庭起诉离婚。耿某和孙某自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现均未成年,大儿子15周岁,小儿子13周岁。因该起离婚案件涉及到未成年的抚养问题,承办法官出于对孩子的保护决定对本案进行调解。

在法官调解过程中,耿某和孙某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争执不下,情绪十分激动。法官观察到两个孩子的情绪有所变化,便耐心询问了两个孩子当前学习情况、兴趣爱好、更喜欢和爸爸还是妈妈一起生活,可两个孩子却沉默不语。

法官继续解释道:“司法解释规定,未成年人已满十周岁的,抚养权归属应征询未成年人意见。”两个孩子还是不愿意表达自己的意见。法官见状,将两个孩子带出调解室单独为他们进行了心理疏导,法官看出来两个孩子脆弱的心理并向他们解释了虽然父母离婚了,但是父母对孩子的爱不会改变。

经过心理疏导,两个孩子表达了想跟随父亲,但又怕母亲伤心的真实想法。经过法官的调解、释明工作,最终耿某和孙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母亲选择尊重孩子的意愿,两个孩子由父亲抚养。

家庭教育是起点教育,关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大岗子法庭呼吁广大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和教育责任,为孩子们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责任编辑: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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